各乡镇人民政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 2026年中央第二批和自治区第三批种植业相关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种)发〔2026〕9号)要求,为实施好2026年沙坡头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现面向沙坡头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请各乡镇积极组织辖区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以促进产业发展为目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二、申报条件
1.优先遴选配合度高、引领作用突出、参与积极性强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包括种植大户、涉农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组织及积极承担撂荒地复耕复种粮油作物达到当地平均产量水平的主体。申报主体不得与承担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转基因产业化种植项目等实施主体重复;
2.建设主体要以主要粮油作物为重点,应用单产提升技术,提高关键技术到位率和覆盖面,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稳步提升,项目区粮油产量较当地平均水平提高 5%以上;
3.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面积3.0万亩,奖补标准为80元/亩,奖补上限16万元。每个主体申报面积不低于100亩;
4.自愿承担技术引领区建设任务,主动接受项目主管部门的全过程指导、监督与管理,严格遵守项目相关政策规定及实施要求。
三、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均需真实、完整、有效,按要求整理提交,企业、合作社等法人主体需加盖申报主体公章,种植大户需本人签字按手印,且全部材料须加盖所在村、镇两级公章确认,具体材料清单如下:
1.申报表原件1份(须加盖公章);
2.申报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章);
3.申报主体法人(负责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章);
4.土地确权证,或合法有效的土地流转合同,配套土地流转费用支付凭证复印件1份(须加盖公章);
5.申报主体简介1份(须加盖公章),内容须完整涵盖经营规模、主要种植品类、现有技术基础、技术落地与应用能力、经营成效等核心相关信息;
6.申报主体信用信息报告(最新有效版本)1份;
7.无重大违法违规情况说明1份(须加盖公章);
8.其它证明材料(如星级合作社、家庭农场等)。
四、申报程序
1.乡镇初审:各乡镇负责对本辖区申报单位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完整性及真实性进行初步审核;
2.现场评定: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组织专家成立遴选工作组,在乡镇初审基础上,通过实地核查、资料复核、综合评审等方式确定候选实施主体;
3.结果公示:候选实施主体名单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项目实施主体。
五、工作要求
1.申报单位需在2026年6月16日至6月24日期间,将完整申报材料报送至所在乡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2.各乡镇需对申报材料进行汇总梳理,于2026年6月25日前将初审通过的申报材料报送至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617室;
3.项目遴选人员要严格工作纪律,遵守评选程序,充分体现评选公正性、公平性和严肃性。
联系人:贾文 联系电话:0955-765824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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