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宁夏监管局《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健康保工作的通知》(宁农发〔2026〕69号)要求,现公开遴选沙坡头区2026年乡村振兴健康保承保保险机构2家,具体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卫市沙坡头区2026年度乡村振兴健康保;
2.保障对象:以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为重点,覆盖其他自愿参保农村居民;
3.保险项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疾病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其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拓展为意外伤害身故、伤残保险、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及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疾病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包括目录内剩余医疗费用和目录外全自费费用的报销;
4.保障时间:沙坡头区2026年乡村振兴健康保保障时间分两批实施,第一批保险保障时间为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第二批保险保障时间为2026年7月1日—2027年6月30日;
5.预算金额:60万元。对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需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财政补贴30元/人(具体费用按照实际承保人数据实结算);
6.服务期限:12个月。
二、申报条件
1.申报机构须具有有效的保险许可证(《保险公司法人许可证》或《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2.申报机构必须为经国家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具有经营本次遴选险种业务资格的保险机构;
3.信用记录:申报机构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三、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项目成员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2.开展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疾病费用补偿医疗保险服务的相关实践经验材料(如近三年内在农村领域承保的业务业绩资料);
3.在沙坡头区现有服务网络建设佐证材料;
4.承担沙坡头区2026年度乡村振兴健康保的工作方案。
四、评选程序
1.资料初审。区农业农村局对参选保险机构相关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受理。
2.综合评定。资格初审合格后,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评委组成评审工作组进行评审打分确定承保机构;承保机构负责人先通过现场解说向评审工作组介绍保险公司情况并接受提问,评审工作组再根据提交证明资料现场查阅、评估,择优选定。若申报保险机构不超过2家,则由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实际直接确定承保机构,不再进行现场评定;
3.签订协议。按照选定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承保协议书。
五、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保险公司请于2026年5月22日18:30前将申报材料报至区农业农村局701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遴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不收取报名费、评审费、资料费,申报机构自行承担参选产生的全部费用。
2.申报机构须保证所有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一经发现造假,取消本项目申报资格。
3.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区农业农村局所有。
(联系人:陈莉君 联系电话:0955-8806335)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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