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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
时间:2026-05-13 来源: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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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复垦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5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1.国能宁夏中卫电厂4×660MW机组扩建工程厂外供水管线项目临时用地位于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占地面积21.8485公顷(327.73亩),用于项目所需的地下管线敷设作业和施工便道。

2.天合光能沙坡头区20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临建区临时用地位于常乐镇,占地面积2公顷(30.31亩),用于项目所需的工棚、项目部和施工区。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国能中卫发电有限公司和中卫市合隽新能源有限公司已完成临时用地复垦,并向我局提出复垦验收。2026年5月11日,我局会同区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林业和草原局,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和常乐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拟通过复垦验收。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6年5月13日至2026年6月11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如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电话:0955-8812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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