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已公布。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沙坡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复审时间
岗位代码52001—52022资格复审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
岗位代码52023—52040、52049资格复审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18:30;
岗位代码52041—52048、52050—52054资格复审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
岗位代码52055—52060资格复审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二)资格复审地点
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东侧楼二楼会议室(沙坡头区文昌镇文萃南街111号)。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根据《公告》规定,沙坡头区委组织部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自治区划定的最低分数控制线100分。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的材料
资格复审材料请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一览表》和《宁夏回族自治区202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指南》中规定的要求准备,包括职位要求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报考岗位相关资格证书等证件,并认真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正反彩色打印)(见附件1),一式两份。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者取消面试资格。
具体为:
(一)准考证。本人准考证与身份证、户口簿上的基本信息须一致。
(二)户籍。
1.户口簿、有效身份证等证件,集体户籍的报考者可提供户籍卡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2.非宁夏户籍的区外普通高等院校宁夏生源应、往届毕业生须提供记载本人户口迁移信息的原户口簿,或提供户口迁移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原宁夏户籍的证明。
3.非宁夏户籍、在宁夏服务的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须提供服务证书或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相关服务证明。
4.非宁夏户籍,以父母(含岳父母、公婆)、子女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考生须提供相关人员的户口簿以及派出所开具的相关证明。以配偶为宁夏户籍资格报考的考生须提供记载配偶信息的户口簿以及结婚证。
招聘范围为全国的岗位,非宁夏户籍无需提供2、3、4项所需材料。
(三)年龄。年龄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是指1987年1月21日至2008年1月21日期间出生。应聘者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为准。
(四)学历、学位、职业资格(详见岗位相应要求)。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非全日制专业、辅修专业如无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和课程成绩单)。属于相同专业但名称不同的,需提供本人毕业院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和课程成绩单等证明材料。
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结束前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出具所在院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及相关证明,就业推荐表、相关证明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致。
留学归国人员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中小学岗位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和面试成绩单。但在办理招聘手续前,须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五)加分因素。申请享受优惠政策加分的人员须提供以下相关审核材料:
(1)少数民族考生须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及父或母户口簿。
(2)烈士的配偶或子女需要提供《革命烈士证明》和能够证明与烈士关系的材料;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或子女须提供县(市)区及以上党委、政府或自治区有关部门提供的“因公牺牲人员证明”和能够证明与其关系的材料。
(六)定向招聘岗位。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材料:
(1)报考定向“两项目”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人员需要提供自治区“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协调管理办公室颁发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2)“西部计划志愿者”资格审核时需提供《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自治区项目的“志愿者”凭自治区团委出具的证明)、服务地县(市、区)以上团委出具的关于其服务年限的证明和服务期间的考核材料、合格证。
(3)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出现役证》等。
(七)考生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在试用期内或现聘岗位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新招聘到县(市、区)、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未满5年不得报考外县(市、区)岗位。满足报考条件的须提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2)。最低服务期限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1月21日)。
(八)若本人无法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可委托他人代为复审。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书(模板见附件3)办理。
以上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审核完毕后,证件原件直接退回本人,各类复印件、证明材料一律留存。
四、复审有关要求
(一)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与招聘资格相关的材料必须齐全,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资格复审、未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由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最低分数控制线以上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凡在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中已享受过定向招(录)聘政策被(录)聘用人员,不能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二)考生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的联系电话畅通,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考生承担。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及时递交书面放弃声明。凡未在规定时间向招录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咨询电话:0955—8806087
附件:
1.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应聘者资格复审表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组织部
2026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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