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迎水桥镇、东园镇、宣和镇、永康镇、香山乡、兴仁镇人民政府:
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分解下达202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宁发改地区〔2026〕220号)要求,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安排沙坡头区202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3650万元转发下达你单位(详见附件),为认真实施好以工代赈项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项目实施规定
请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以工代赈加力扩围促进重点群体就业增收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统筹推进“硬投资”和“软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做好以工代赈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有关规定,深刻把握以工代赈“工程是手段、赈济是目的”“项目建设是平台载体、就业增收是根本目标”的政策内涵,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审批的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建设规模进行建设,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变更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严禁将中央预算内投资截留、挤占或挪用,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
二、严格把握项目实施范围
本次下达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主要面向城乡就业困难群众,优先吸纳带动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含易地搬迁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和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具备一定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等重点群体。项目建设内容聚焦农业农村和城乡融合发展领域,同步围绕适合推广以工代赈的零星沙化土地治理、易地搬迁安置区和消费帮扶产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重点支持技术门槛较低、务工技能要求不高、用工量大的中小型基础设施建设。
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支持项目建设和发放劳务报酬,不得用于建设楼堂馆所等主体建筑物,也不得用于购买大中型机械设备、交通工具、路灯、垃圾桶等资产,以及花草、树木、种苗仔畜、饲料、化肥等生产性物资。认真落实以工代赈项目实施中的就业技能培训、公益性岗位设置等工作任务。
三、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管理职责
本次计划投资建设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切实加强项目调度,认真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工作,确保填报数据质量。请于计划下达后的每月8日前将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我局,我局将加强在线监测,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各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按照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指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强化全过程工程质量措施和安全监督管理,有效杜绝安全生产事故。
四、严格落实绩效目标
各项目单位要加强以工代赈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的前提下,能用人工的尽量不用机械,能动员当地群众务工的尽量不用专业施工队伍,在确保劳务报酬发放金额占中央预算内投资的总体比例达到40%(1460万元)以上的基础上,尽可能进一步提高占比,广泛吸纳返乡农民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重点群体和其他城乡就业困难群众参与工程建设,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增收。
我局将加大项目的监督检查力度,适时组织对计划执行情况开展绩效评价并进行实地抽查,重点抽查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施工进度、工程质量、群众务工组织、劳务报酬发放等工作情况,对于投资计划执行不力的项目,将采取通报、约谈、调减中央资金规模、暂停年度项目申报资格等方式,加大约束惩戒力度。
附件:1.沙坡头区202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统筹投资计划表
2.沙坡头区2026年第一批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统筹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中卫市沙坡头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6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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