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坡有爱家庭成长中心(筹备组):
你单位筹备组呈报我局的《关于成立中卫市沙坡头区坡有爱家庭成长中心的申请》及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相关材料已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宁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我局审核,符合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条件,同意登记成立。
一、中卫市沙坡头区坡有爱家庭成长中心登记成立后,要严格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和民政部《关于社会组织成立登记时同步开展党建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函〔2016〕257号)文件要求,在中卫市沙坡头区妇女联合会的指导下同步开展党建工作。
二、中卫市沙坡头区坡有爱家庭成长中心登记成立后,要严格按照《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你中心《章程》开展工作,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在核定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
三、中卫市沙坡头区坡有爱家庭成长中心的业务主管部门为中卫市沙坡头区妇女联合会,登记管理部门为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你中心的党建工作、财务及各项业务工作等要自觉接受中卫市沙坡头区妇女联合会的监督管理,变更或者注销及年度检查等要自觉接受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的管理。
四、中卫市沙坡头区坡有爱家庭成长中心成立之后,要建立健全内部自律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随时报告重大活动事项。开展家庭建设和学校社共育理论研究,推进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和指导服务,推动互联网家风家教和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工作,为沙坡头区家庭教育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中卫市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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