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59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等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目经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一)
项目名称:中卫数据中心集群宣和片区水利工程临时用地
项目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
申请单位:宁夏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用途:办公用房、生活用房、材料堆场、地下管线敷设作业和施工便道
批准文号:卫自然资函〔2026〕23号
核准面积:4.4789公顷
使用期限:2026年3月3日至2027年2月2日
(二)
项目名称:中卫数据中心集群宣和片区污水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工程临时用地
项目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
申请单位:宁夏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用途:材料堆场、施工便道和地下管线敷设作业
批准文号:卫自然资函〔2026〕24号
核准面积:5.5839公顷
使用期限:2026年3月3日至2027年2月2日
(三)
项目名称:中卫市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项目临时用地
项目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
申请单位:中卫市绿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主要用途:施工便道
批准文号:卫沙自然资临批字〔2026〕5号
核准面积:1.8504公顷
使用期限:2026年3月17日至2028年3月16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联系电话:0955-8812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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