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59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等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目经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一)
项目名称: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第七标段新增临时用地
项目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
申请单位:宁夏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工程A7标项目经理部
主要用途:运输便道
批准文号:卫自然资函〔2026〕13号
核准面积:0.1533公顷
使用期限:2026年2月2日至2026年12月22日
(二)
项目名称: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第九标段新增临时用地
项目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兴仁镇蒿川林场蒿川管护区、蒿川林场浪水管护区
申请单位: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629线中卫至下小河段公路工程A9标项目经理部
主要用途:办公用房、制梁场、拌合站、钢筋加工场、施工便道、运输便道和弃土场
批准文号:卫自然资函〔2026〕14号
核准面积:10.4213公顷
使用期限:2026年2月2日至2027年12月29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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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公网安备6405020200009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