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地审批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59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等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目经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一)
项目名称:中卫数据中心集群宣和片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临时用地
项目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
申请单位:中卫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要用途:地下管线敷设作业和表土剥离堆放场
批准文号:卫沙自然资临批字〔2026〕1号
核准面积:7.2983公顷
使用期限:2026年1月4日至2027年1月3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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