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坡头区2025年一次性交通补贴和就业奖励(第七批)的公示
按照《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2025年脱贫人口就业奖励和一次性交通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政办发〔2025〕22号)精神,经农户申请、村初审(公示)、乡镇复审(公示),我局联合民社局、财政局对迎水桥镇、东园镇、柔远镇、镇罗镇、宣和镇、永康镇、香山乡、兴仁镇申报的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监测户一次性交通补贴和就业奖励(第七批)进行了抽查验收,确定298户脱贫户、未消除风险监测户符合一次性交通补贴和就业奖励标准,共计发放奖补资金43.02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为10天(2025年11月7日至2025年11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及时反映。
监督电话:区农业农村局 0955-8806335
附件:沙坡头区2025年脱贫人口(监测对象)一次性交通补贴和就业奖励汇总表(第七批)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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