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临时用地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1280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使用临时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4〕2159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临时用地信息填报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85号)等精神,以下临时用地项目经批准,现对结果进行公示。
(一)
项目名称:国网宁夏中卫供电公司110千伏穆宣Ⅰ线15#-20#段改造临时用地项目
项目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
申请单位: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中卫供电公司
主要用途:施工便道、地上线路架设
批准文号:卫自然资函〔2025〕53号
核准面积:0.6367公顷
使用期限:2025年10月31日至2026年12月30日
(二)
项目名称:国网宁夏中卫供电公司35千伏西台线35#-59#段改造临时用地项目
项目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宣和镇、永康镇
申请单位: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中卫供电公司
主要用途:施工便道、地上线路架设
批准文号:卫自然资函〔2025〕54号
核准面积:1.1239公顷
使用期限:2025年10月31日至2026年12月30日
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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