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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和高处作业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8-07 来源: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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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设(开发)、施工、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切实防范建筑起重机械和高处作业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于6月30日至7月30日组织开展了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和高处作业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总体情况

本次专项检查覆盖沙坡头区范围内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各在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按要求完成自查自纠并提交报告,我单位抽调专家组成检查组,对在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进行抽查督导,总体实现了对建筑起重机械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的全面排查。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起重机械方面

1.设备资料不规范:部分项目存在设备安装、拆卸专项施工方案与现场不符,无现场交底、定期检查报告,“一机一档”资料缺失的情况,如香山学府住宅小区等项目。

2.设备实体有隐患:少数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不全或失效,主要结构件存在变形、锈蚀,连接螺栓松动,附着装置不符合规范及专项施工方案要求,电气系统电线电缆破损、接地保护不可靠等问题,如沙坡头区香山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香山学府住宅小区等项目。

3.人员管理不到位:个别安装、拆卸特种作业人员资料证书过期,未按规定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现场作业人员存在违规操作现象,如大河雲初一期等项目。

4.维护保养不规范:部分项目未制定完善的维护保养制度,维护保养单位资质或人员能力不足,维护保养记录不完整,检查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如沙坡头区香山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等。

(二)高处作业方面

1.方案与交底不规范:部分高处作业专项施工方案未经有效审核审批,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缺乏针对性,无交底记录或未按要求签字确认,如中卫市第八幼儿园建设项目一标段等。

2.防护设施不完善:临边、洞口防护措施不到位,防护栏杆、安全网等设置不符合要求;攀登用具、悬空作业支撑体系存在安全隐患;移动式或悬挑式操作平台搭设不规范,防护设施不全或无荷载标识,如大河雲初一期等项目。

3.人员管理有漏洞:少数高处作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配备不全或未正确佩戴使用;生命线等安全防护措施缺失,安全教育培训不及时,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足,如2025年中卫市辖区老旧小区改造提升楼体维修项目三标段等项目。

三、处理情况

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我局已分别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和《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我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具体处理情况如下:

1.15个项目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我局。

2.2家施工单位、1家监理单位的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动态记分处理,记入个人信用档案。

3.1个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项目下达《局部停工整改通知书》,将1家施工单位、1家监理单位和2名相关责任人移交综合执法局予以行政处罚。

4.2家施工单位、1家监理单位进行表扬并增加企业诚信分值。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狠抓整改落实。各参建单位要严格按照“五定”原则,对自查及检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到位。建设单位要履行首要责任,督促施工、监理单位整改;施工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整改质量;监理单位要跟踪复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及时上报。

(二)强化日常管理。各单位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完善建筑起重机械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起重机械设备租赁单位和安拆单位的监督管理,压实压细责任,督促租赁、安拆和维保的企业及项目人员履职到位,强化设备维护保养、人员培训教育及现场安全管控,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深化教育培训。各施工、监理单位要组织本单位人员学习起重机械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提升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组织相关人员对区内外起重机械设备事故案例进行学习,深刻吸取起重机械设备伤亡事故教训,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氛围。


附件:1.表扬企业名单

      2.关键岗位人员记分名单

      3.移交行政处罚企业及人员名单



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5年8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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