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治建设的监督、促进作用,经过发布选聘公告、个人报名、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等程序,现对公开选聘社会行政执法监督员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名单如下:
姚 亮 宁夏三元中泰冶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闫 河 中卫市人民商场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安保部长
李正峰 中卫市物恒金属回收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
邵 峰 宁夏胜金硅业有限公司安环部长
俞 航 宁夏中卫市银河冶炼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胡 园 中卫市黄河希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 晨 宁夏鲲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管店总
毛玉莎 中卫市沙坡头区综合执法局干部
张至静 中卫市沙坡头区文昌镇杞香苑社区党支部书记
马蓉芳 沙坡头区滨河镇综治中心主任、人大代表
张 萌 沙坡头区滨河镇南园村村委会委员、人大代表
常广福 沙坡头区迎水桥镇综治中心干部
黄江峰 宁夏天盛律师事务所律师、人大代表
王一鹏 宁夏启民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卫市沙坡头区政协委员
王玉珠 宁夏鸣钟律师事务所律师、人民监督员
冯艳丽 宁夏君元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韩金丽 中卫市沙坡头区物业纠纷调委会专职调解员
张学红 沙坡头区滨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陪审员
范志勇 中卫市沙坡头区滨河镇幸福里社区居民
袁 昊 中卫市第六小学教师
以上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为2025年7月11日至7月17日。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或问题线索,可采取写信、打电话等方式,向沙坡头区司法局举报。为便于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举报人在举报问题时,应提供具体举报事实或线索,并留下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沙坡头区司法局将对所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为举报人保密。若所举报的问题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将取消被举报人的选聘资格。
来信请寄: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405室),邮箱:sptqyfzqb@163.com,举报电话:0955-8852664,接受电话举报和来访举报时间为公示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30。
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
2025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