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沙坡头区水生态保护,现向社会公布违法线索监督举报相关事宜。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水资源管理领域:未经批准取水或者未按批准条件取水;未经批准建设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拒不执行取水量限制决定;未按规定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取水计量设施不合格或者运行不正常;地下工程建设对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等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黄河干流、重要支流水工程未将生态用水调度纳入日常运行调度规程;高耗水工业和服务业用水单位用水超过强制性用水定额,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节水改造等。
(二)河湖库管理保护领域:未经批准擅自在河(沟)道管理范围内采砂,在禁采区、禁采期采砂,未按许可要求采砂的各类非法采砂行为;围湖造地,非法围垦河道;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建设光伏、风力发电场等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倾倒、填埋固体废物,违法修建尾矿库,违法侵占水库库容;在黄河流域干支流骨干水库库区采用网箱、围网和拦河拉网方式养殖;在堤防安全保护区内进行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等重大违法行为。
(三)水土保持领域:生产建设项目存在的“未批先建”“未批先弃”“未验先投”等水土保持违法行为;开办生产建设项目造成水土流失不治理或者治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造成水土流失危害等。
(四)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领域:涉水利工程方面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揽工程、强迫交易、非法占地;在征占地、租地、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阻挠工程建设,恶意讨薪、暴力讨薪、恶意拖欠工程款、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的;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恶意霸占控制水源、侵占渠道管理范围、破坏渠堤及建筑物、设施、设备,干扰灌溉秩序、破坏灌排设施;损毁水工程及其观测、通讯、供电、照明、交通、消防等附属设施等重大违法行为。
(五)防洪安全领域:在黄河、湖泊、水库、沟道内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或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秆作物;破坏、侵占、毁损水库大坝、堤防、水闸、护岸等防洪工程和水文、通信设施以及防汛备用的器材、物料的;影响河势稳定危害大坝及其附属设施、河岸堤防等水利工程安全;涉河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未批先建或批建不符等。
二、举报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
沙坡头区水务局:0955-8806792 迎水桥镇:0955-7609120
滨河镇:0955-7010767 文昌镇:0955-7661088
柔远镇:0955-7678771 东园镇:0955-7669559
镇罗镇:0955-7619055 常乐镇:0955-7649215
永康镇:0955-7639207 宣和镇:0955-7629262
香山乡:0955-7656726 兴仁镇:0955-4679231
三、注意事项
1.举报人应如实提供问题线索,尽可能详细描述问题情况,同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进一步沟通核实和反馈处理结果;
2.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3.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中卫市沙坡头区水务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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