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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沙坡头区2024年度退耕还林工程 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的公示
时间:2025-05-26 来源:沙坡头区林业和草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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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金下达

根据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宁林发〔2023〕220号)和《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第一批)自治区财政林业补助项目任务计划的通知》(宁林发〔2023〕237号)文件,共计下达沙坡头区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95.952万元,其中:

上一轮2004-2006年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补助标准20元/亩,补助资金139.556万元面积69778亩;

上一轮2004-2006年退耕地还生态林巩固成果补助标准20元/亩,补助资金137.596万元面积68800亩;

新一轮2015、2016年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标准100元/亩,补助资金200万元面积20000亩(2015年10000亩,2016年10000亩);

新一轮2020年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补助标准400元/亩,补助资金18.8万元面积470亩。

二、验收结果

经验收,2024年度沙坡头区上一轮2004—2006年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合格面积68788亩,其中:香山乡3199.9亩、兴仁镇29545.2亩、兴仁镇(蒿川)20701.1亩、常乐镇15341.8亩;

上一轮2004—2006年退耕地还生态林巩固成果补助合格面积68788亩,其中:香山乡3199.9亩、兴仁镇29545.2亩、兴仁镇(蒿川)20701.1亩、常乐镇15341.8亩;

新一轮2015、2016年退耕还林延长期合格面积17639.7亩,其中:

2015年9369.6亩,其中:香山乡3430.3亩、永康镇466.9亩、兴仁镇4923.7亩、常乐镇548.7亩;

2016年8270.1亩,其中:香山乡2987.1亩、永康镇444.4亩、兴仁镇3659.7亩、常乐镇1178.9亩;

新一轮2020年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合格面积385.4亩均在常乐镇。

不合格面积2444.9亩,其中:

新一轮2015年退耕还林延长期630.4亩,其中:香山乡291亩、常乐镇47.9亩、兴仁镇291.5亩;

新一轮2016年退耕还林延长期1729.9亩,其中:香山乡393.8亩、永康镇165.6亩、常乐镇460.3亩、兴仁镇710.2亩;

新一轮2020年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84.6亩均在常乐镇。

三、资金兑付

共计兑付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66.965万元,暂扣不合格面积未兑付资金28.987万元。

上一轮2004-2006年退耕还生态林森林抚育合格面积68788亩,兑付补助资金137.576万元,其中:香山乡6.3998万元、兴仁镇59.0904万元、兴仁镇(蒿川)41.4022万元、常乐镇30.6836万元,未兑付资金0.02万元;

上一轮2004-2006年退耕地还生态林巩固成果补助合格面积68788亩,兑付补助资金137.576万元,其中:香山乡6.3998万元、兴仁镇59.0904万元、兴仁镇(蒿川)41.4022万元、常乐镇30.6836万元,未兑付资金1.98万元;

新一轮2015、2016年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合格面积17639.7亩,兑付补助资金176.397万元,其中:香山乡64.174万元、兴仁镇85.834万元、常乐镇17.276万元、永康镇9.113万元,未兑付资金23.603万元;

新一轮2020年退耕还林第三次补助合格面积385.4亩,兑付补助资金15.416万元常乐镇,未兑付资金3.384万元。

现就沙坡头区2024年度退耕还林政策补助专项资金发放情况进行公示。

  

  

           中卫市沙坡头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5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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