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有效治理,切实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4〕16号)精神,现面向全沙坡头区公开遴选项目实施主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目标
通过项目实施,改造提升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引进应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进粪污垫料化、肥料化利用,持续提高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能力和水平。2025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97%。
二、实施内容
探索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的运行模式和机制,支持规模养殖场改造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推广应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推进畜禽粪污垫料化、基质化、燃料化、肥料化利用,持续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能力和水平。
三、补贴方式和补贴标准
项目补贴资金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兑付,用于支持规模养殖场改造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按总投资50%补助,最高补助50万元。往年已享受类似政策的不得再参与本年度项目。
四、遴选资料要求
申报主体准备资料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副本、信用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环评批复、用地备案(批复)、发改备案、各级部门批复、项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简介、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改造升级方案、投资概算、知识产权、专利、成果)等;资料需提交3份,一正二副;遴选文件应制作目录、按顺序装订。
五、遴选程序
(一)主体申请。按照“自愿实施、择优选择”的原则,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按要求向所在村委会提交《沙坡头区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申报表》(附件1),村委会初审同意后,实施主体将申报材料报乡镇。
(二)镇级复审。乡镇组织对申报实施主体建设用地、周边辐射养殖户进行审核,规划建设地点不得处于国家禁止建设区域,周边辐射养殖场(户)可以满足原料来源,审核通过后报区农业农村局。
(三)县级确定。区农业农村局对申报主体资格进行初审,取消近6年享受过相似建设内容的实施主体申报资格,对符合要求的实施主体上报区政府专题会择优确定,对确定的实施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建设协议。
六、申报要求
凡有意愿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的实施主体,于2025年5月20日前将项目申报表及遴选资料报送至区农业农村局614室。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联系人:杨晓斌
联系电话:0955-7065827
2.承诺书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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