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定于3月25日—6月30日对辖区内食品安全领域开展行政执法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检查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开展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检查。
二、检查内容和方式
以食品生产企业、食品生产小作坊、大中小型餐饮单位、校园(幼儿园)食堂 、企事业机关食堂、校外托餐机构、大中小型食品销售单位、食品摊贩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为检查对象。
线上线下相结合,以食品经营资质、食品安全管理情况、原料采购与贮存、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加工操作过程、餐(饮)清洗消毒、防范食品浪费等方面为检查内容。
采取由两名及以上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检查前出示执法证、说明来由并告知检查内容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检查。
三、检查时间
2025年3月25日—2025年6月30日。
四、检查主体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
五、相关要求
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需提供食品经营资质、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记录、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记录、场所和设备设施清洁维护记录、餐饮具清洗消毒记录、“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记录等相关材料,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等人员在场配合对库房、加工区域、就餐区域等场所进行监督检查,配合调取监控录像、进货票据等资料。
特此公告。
中卫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沙坡头区分局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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