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中卫工业园区水循环综合利用项目临时用地,位于东园镇工业园区,面积48.92亩,用于建设项目所需的地下管线敷设作业。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中卫禹兴水务有限公司已完成临时用地复垦,并向我局提出复垦验收。2024年12月27日,我局会同中卫市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分局、林业和草原局,东园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验收,拟通过复垦验收。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5年1月20日至2025年2月20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1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李昊联系电话:0955-8812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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