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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自治区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的遴选公告
时间:2024-07-15 来源: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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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完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宁农(科)发〔2022〕11号)《关于印发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宁农(科)发〔2024〕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科技服务效能水平,现公开遴选培育建设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相关要求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遴选培育建设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

二、遴选范围

面向种植业、畜牧兽医、农机、水产等行业,围绕自治区“六特”产业和我区特色产业,从农业科技服务意愿高、服务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科技服务公司、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农机作业公司、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中遴选。

三、遴选程序

(一)主体申报。申报主体对照《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评分标准》,认真填写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二)逐级推荐。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对辖区内申报的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主体进行初审和初评,遴选2-3符合条件的报中卫市农业农村局复核,市农业农村局对照《2024年基层农技推广项目资金及任务表》分配数量将复核结果汇总后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三)验收评定。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及工作人员组成验收评定组,对推荐的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进行实地检查验收。

(四)社会公示。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遴选评定工作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自治区完成遴选认定后,在农业农村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没有异议的,方可审核通过,兑现奖补资金。

四、奖励标准

对认定为自治区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的奖补20万元。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主体资质必须符合项目要求。

(二)申报主体必须于7月20日前将申报资料报至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711室初审,过期不予受理。

(三)各申报主体必须对申报项目资料真实性负责。


联系人:李晓梅        联系电话:0955-7655879


附件:1.自治区星级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申报表

      2.农业科技社会化综合服务站评分标准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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