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关于2024年沙坡头区各级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名单的公示
根据《沙坡头区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沙坡头区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党办发〔2017〕120号)、《沙坡头区河长制办公室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沙坡头区公安分局关于印发〈关于在河湖长制工作中建立“河湖长+检察长+警长”工作机制的意见〉的通知》(卫沙河长办发〔2020〕35号),中卫市沙坡头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对2024年沙坡头区河湖长制责任河(沟)道及湖(库)三级河湖长、检察长、警长进行了核实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予以公示。各级河湖长工作岗位调整后,按照自然接续原则,由继任者担任相应的河湖长,不再另行公示。
附件:1.沙坡头区河长制责任河(沟)道河长、检察长、警长名单
中卫市沙坡头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办公室
2024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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