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时用地土地复垦验收结果的公告
清水河流域城乡供水工程临时用地位于永康镇、宣和镇,面积1521.47亩,用于建设项目所需的临时生活区、敷设输水管线等。宁夏水投清水河城乡供水有限公司已完成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并向我局提出复垦验收,我局于5月29日会同永康镇、宣和镇,区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林业和草原局人员进行了验收,拟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7月3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人:张旭祥 联系电话:0955-8812771
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2024年6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