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拨付情况的公示
根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分配计划的通知》(宁农(牧)发〔2021〕16号),下达沙坡头区农业防灾减灾资金166万元。按照《沙坡头区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实施方案》(卫沙农发〔2024〕7号)要求,实施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项目。
经沙坡头区畜牧水产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审核验收,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中卫山羊选育场、宣和镇宁夏宏阳富通农牧专业合作社、中卫市富耀农牧专业合作社、永康镇中卫市鹏辉养殖场申报防灾减灾资金符合项目实施要求,按照采购饲草和圈舍维修金额的35%拨付防灾减灾资金至实施主体所属乡镇,共计67.48万元。现将接受资金的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来访等形式反映,我局将及时受理,认真调查、核实,并向公众反馈调查结果。
公示时间:2024年4月9日-2024年4月17日
举报电话:0955-7065827
举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地址:中卫市农业农村局6楼611办公室
邮编:755000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