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夏~湖南特高压直流送端750千伏配套工程使用林地的公示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向我局提出使用林地的申请,经我局审核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申请人提出的“宁夏~湖南特高压直流送端750千伏配套工程”项目使用林地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使用林地申请人名称: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二、建设项目名称:宁夏~湖南特高压直流送端750千伏配套工程;
三、建设项目的批准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拟使用林地面积:项目拟使用中卫市沙坡头区林地0.9151公顷,其中:永久使用林地0.1357公顷,临时使用林地0.7794公顷;
五、被占用林地所有权单位名称:镇罗镇、永康镇人民政府国有林地、永康镇沙滩村、徐庄村集体林地;
六、拟被占用林地地类:乔木林地0.8151公顷,未成林造林地0.1000公顷;
七、拟被占用林地坐落:镇罗镇、永康镇;
八、公示时间: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3月7日;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2024年3月7日前向我局反映。
中卫市沙坡头区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3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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