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中卫市阿傅烟花爆竹经销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告
2024年2月7日,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中卫市阿傅烟花爆竹经销部存放124箱无检封标识的烟花爆竹,并且销售无检封标识烟花爆竹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九条,依据《中卫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四条、《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第三十六条等法律法规作出对傅立强处以罚款五千元并依法吊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行政处罚。中卫市阿傅烟花爆竹经销部取得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予以注销。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中卫市阿傅烟花爆竹经销部《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编号:(宁LS[2023]00105)作废,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特此公告。
中卫市沙坡头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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