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复垦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时用地复垦验收结果予以公告。
一、基本情况
1.乌玛高速公路青铜峡至中卫段第A8标段项目第二块临时用地位于迎水桥镇境内,面积85.72亩,用于建设项目所需的材料堆放区、临时生活区。
2.国道338线中宁至中卫段公路LJ3项目临时用地:位于宣和镇、永康镇境内,面积50.03亩,用于建设项目所需的临时便道、弃土场。
二、土地复垦验收情况
通辽市交通工程局乌玛公路青铜峡至中卫段第A8标段项目经理部、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338线中宁至中卫段公路LJ3项目经理部已完成临时用地复垦,并向我局提出复垦验收。近日,我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区水务局、生态环境分局、农业农村局及迎水桥镇、永康镇、宣和镇人员对2个项目进行了验收,拟通过复垦验收。
现予以公告,公告期自2023年9月19日至2023年10月19日,相关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告期内,权利人对验收结果无异议的,我局将通过该临时用地复垦验收。
联系人:张旭祥 联系电话:0955-8812771
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