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及视察宁夏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全面深入持久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宁党办〔2023〕16号)要求,沙坡头区委综合考虑部门(乡镇)、村(社区)、社会组织等各个层级、领域优秀集体和个人,并在征求本人所在单位、纪检、组织、征信中心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报区委常委会会议审定后,确定2个集体和5名个人为拟推荐表彰对象。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拟推荐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7月5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推荐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实名向沙坡头区委统战部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
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2∶30— 6∶30
电子邮箱:spttzb@163.com
电 话:0955-8806039 8806035
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行政中心112办公室
邮 编:755000
中共中卫市沙坡头区委员会办公室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拟推荐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2个)
文昌镇人民政府
中卫市第九小学
拟推荐全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5名,含差额1名)
黄振全 沙坡头区宣和镇党委书记
段永军 沙坡头区教育局局长(区民盟主委)
邹媛媛(女) 沙坡头区委统战部副部长
黄 莉(女) 沙坡头区滨河镇新墩花园社区党支部书记
杨生宝(回族) 沙坡头区迎水桥镇鸣沙村党支部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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