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坡头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取消建设资格主体和 替补建设主体的公示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实施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补短板工程的部署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农产品流通体系,提升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能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四五”冷链物流发展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22〕46号)、《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建设规划〉的通知》文件精神,按照沙坡头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管理要求,中卫市长丰家庭农场因逾期未开工建设、项目建设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取消建设资格,由中卫市金绿丰禽蛋生产流通农民专业合作社替补建设名额,现将取消建设资格主体、替补建设主体予以公示(详见附表),公示期为2022年11月5日-11月9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及时向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反映。(举报电话:0955-7655567)
附件:1.沙坡头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取消建设资格主体公示名单.xls
2.沙坡头区2022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替补建设主体公示名单.xls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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