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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沙坡头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人选的公示

发表日期: 2022-08-15 作者:
来源: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按照《关于印发<沙坡头区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卫沙农发〔2022〕64号)精神,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会同沙坡头区司法局组织文昌镇等11个镇(乡)通过村级推荐、乡镇审查、县(区)级审定,从南街村等105个村的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文明示范户、共产党员、网格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致富能手、返乡大学生、农民工、红白理事会成员以及其他热心法治宣传教育的村民中择优培育认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450户

为确保认定审核的公平公正,根据认定程序,我局决定在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对沙坡头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人选审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审核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703执法大队综合办公室(通讯地址:中卫市农业农村局办公楼7703),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我局将严格按照审核认定相关规定予以核查。如公示无异议,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按照规定程序组织上报备案和登记发牌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2022年沙坡头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人选汇总表.xlsx



中卫市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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