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用水权确权成果公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以水定域、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优化用水结构、转变用水方式、提高用水效率,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加快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用水权确权指导意见的通知》(宁水权改发〔2021〕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十四五”用水权管控指标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1〕76号)《中卫市沙坡头区用水权确权实施方案》(卫沙水权改发〔2021〕1号)等文件要求,沙坡头区组织完成了农业、工业和畜禽养殖业确权水量核算和平衡工作,现将确权成果予以公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公示时间:2022年6月21日至6月27日共5天;
2.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于6月27日17:00前将相关佐证材料递交中卫市沙坡头区用水权改革专项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卫市沙坡头区水务局一楼120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5-8806772 传真:0955-7655586
附件:1.沙坡头区用水权确权报告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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