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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评议结果公示
时间:2022-02-23 来源:沙坡头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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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用法治理念武装头脑、用法治思维指导工作、用法治指标检验成果,不断巩固提升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按照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工作安排,于20211215日至1220日开展了网络公示投票,2022214日召开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现场述法评议会,现将评议最终结果公布如下:

述法评议总分为100分,参评对象的总成绩=现场评议平均分×70%+网络投票总数×30%

网络投票结果:

区发展和改革局22.34

区教育局29.81

区财政局23.16

迎水桥镇24.58

常乐镇24.61

现场评议结果:

区发展和改革局96.08

区教育局96.04

区财政局96.54

迎水桥镇94.15

常乐镇94.15

评议最终成绩:

区教育局97.04

区财政局90.74

常乐镇90.52

迎水桥镇90.49

区发展和改革局8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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