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改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发改投资〔2012〕2492 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沙坡头区天井子山分散式风电项目;
2.建设单位:宁夏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3.建设性质:新建;
4.总投资:工程总投资约30000万元;
5.建设地点:沙坡头区天井子山分散式风电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永康镇双达村,场址中心坐标为东经105°19'18,北纬37°20'31.19"。场区南侧有S202省道及永大路,对外交通运输条件便利,运输条件便利。
6.建设规模及内容:安装10台单机容量为3000kW的风力发电机,3台4000kW的风力发电机,其中两台限功率运行。总装机容量为40MW。本期新建一座35kV开关站。场内架空线路总长约8.05km。场内新建施工检修道路约5km,改扩建道路约10km。
二、项目必要性
沙坡头区天井子山分散式风电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的要求,有利于减轻环境保护压力,减少化石资源的消耗,减少燃煤利用对环境的污染,能够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因此建设沙坡头区天井子山分散式风电项目是十分必要的。
三、项目建设单位、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宁夏旭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迎宾大道西侧雍楼农民新居14#楼A段1-102号办公楼101室
邮 编:751700
联系人:向光阳
电 话:186****7100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名称:宁夏鸿旭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宁夏银川金凤区盈华商厦东楼1503
邮 编:750001
联系人:黄金司
电 话:177****9666
四、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内容
根据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四个要素,主要围绕以下内容进行分析。
1.项目与国家和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2.项目相关前置审批程序的办理是否合法合规。
3.项目是否与周边自然环境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相协调,项目实施可能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影响是否在合理范围内。
4.建设方案是否合理,是否事先考虑采取措施使项目对周边人群、生态环境、交通等各方面的影响尽可能减少。
5.项目是否涉及征地搬迁等敏感问题,是否考虑了对搬迁群众的利益保护等。
6.项目建设、运营对群众的干扰是否适度。
7.项目能否被当地群众接纳。
8.项目所在地群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尤其是在运营期环境影响、环境保护以及事故风险等方面的要求和建议。
9.建设方案的可行性,项目是否有具体、详实的建设方案和完善的配套措施。
10.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运营安全风险是否能够得到有效控制。
11.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矛盾有哪些,是否能够有效化解。
12.媒体和舆论导向对项目的影响等。
13.调查区域内同类项目曾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及引发风险的原因、后果和处置措施等。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范围:沙坡头区永康镇公众及利益相关群体。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当前经济发展状况;
(2)影响当地社会稳定的主要风险;
(3)本项目对当地社会稳定的影响;
(4)本项目建设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作用;
(5)对本项目的建设持何种态度;
(6)本项目是否影响公众利益,有何诉求;
(7)对本项目的建设意见和建议。
六、公示说明
1.本次公众意见可通过信函、致电等形式与建设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联系。
2.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3.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社会稳定风险的建议或意见,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21年7月22日至2021年8月5日),向建设项目单位或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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