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项目建设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项目
二、征收范围: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项目沿线迎水桥镇、常乐镇共涉及被征收人28户。凡在此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附属物均属征收对象。
三、征收补偿方案:《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通知》(卫沙政办发〔2021〕43号)
四、启征日期:2021年6 月17日
五、征收部门:中卫市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六、征收实施单位: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常乐镇人民政府
七、征收咨询联系电话:0955-7609120(迎水桥镇)、0955-7649215(常乐镇)
八、监督举报电话:0955-7620724(沙坡头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中卫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向中卫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附件:《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卫下河沿黄河公路大桥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的通知》(卫沙政办发〔2021〕43号)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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