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根据民政部、自治区民政厅、中卫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所有殡葬服务机构及祭扫场所均应实行进入人员实名登记制度。对易造成人员聚集的殡葬服务场所入口等地强化引导管理,增配人员、防疫设施、防护用品,加强祭扫服务引导和机构场所巡查、消毒,避免人员扎堆,及时发现并消除现场安全隐患。
二、各殡葬服务机构祭扫实行提前预约,由公墓管理机构将预约信息发送至客户手机,不接受当日预约。群众根据预约日期和时段,凭预约号,佩戴口罩、实名登记、检查健康绿码后方可入园祭扫。每家(家族)一次开展祭扫活动不超过5人(含司机),车辆不超过2辆,祭扫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不得在祭扫活动中进行聚餐、聚会、聚众饮酒等人员聚集性活动。暂缓开放室内祭扫服务。
三、对办理安葬事宜的,要主动向乡镇、村(社区)报备,按照“丧葬事宜一律从简”要求,严格控制人数,减少人员聚集。
四、各殡葬服务机构在有序开放祭扫服务机构场所的同时,要加强祭扫流量监测预警,严格落实防护保障措施和人员分流管控措施,严防发生聚集性感染。
五、提倡用鲜花、丝带寄语等方式代替传统祭扫方法,推行绿色低碳祭扫。禁止在街道、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花圈、纸钱等祭祀用品。禁止在林地、草地等易失火区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六、各乡镇、村(居)要将农村公益性墓地和历史形成的集中埋葬点纳入到祭扫管控范围内,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群众聚众扎堆。
七、各殡葬服务机构要通过网上祭扫、代客祭扫、编辑清明寄语等多种线上服务方式,为群众提供简约便捷的祭扫服务。对预约申请参加骨灰撒散、树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服务的,要认真做好登记及解释工作,待疫情结束后,择日再举行。
八、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积极组织干部群众开展网上“祭英烈”活动,通过网上献花、留言等方式祭奠英烈,铭记历史,传承民族精神。
特此公告
各殡葬服务机构预约电话:
鹤 岗 公 墓:13995183448 0955-7011667
卧 龙 台 公 墓:18095553902 13895194301
双龙岗公墓东区:15509650088 0955-8705885
双龙岗公墓西区:15009653399 0955-7980844
中卫市沙坡头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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