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原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污染场地监管的公告
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中卫市推进净土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修复后的原宁夏明盛染化有限公司污染场地监管,进一步强化风险管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管控区域
该场地位于市区西北迎闫公路与沙漠大道交汇处东南区域,面积374270平方米。
地理坐标点
二、管控要求
根据该污染地块治理项目验收专家组意见,修复后的场地可进行植树、发展光伏产业或符合规划及环境风险控制的旅游产业,不得用于居住和商业、学校、医疗、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农业用地和经果林用地。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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