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沙坡头区双桥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双桥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沙坡头区双桥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
二、征收范围:项目东靠五里南路(规划中),西靠迎宾大道,南靠滨河大道,北靠平安大道,占地面积296亩,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涉及双桥村115户。凡在此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均属征收对象。
三、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四、启征日期:自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
五、征收部门: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
六、征收实施单位: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七、征收咨询联系电话:0955-7061801
八、监督举报电话:0955-7061801
本征收范围内的被征收人如对本征收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沙坡头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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