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卫沙政房征〔2017〕1号)
(卫沙政房征〔2017〕1号)
因沙坡头区双桥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双桥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一、征收项目:沙坡头区双桥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
二、征收范围:项目东靠五里南路(规划中),西靠迎宾大道,南靠滨河大道,北靠平安大道,占地面积296亩,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涉及双桥村115户。凡在此范围内的所有建(构)筑物均属征收对象。
三、房屋征收部门:中卫市沙坡头区建设交通局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沙坡头区文昌镇人民政府
五、征收补偿标准见《沙坡头区双桥村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方案》(卫沙政办发〔2017〕66号)。
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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