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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聚焦“六力” 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时间:2021-06-09 来源: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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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沙坡头区始终坚持以党建为引领,以人民为中心工作导向,坚持放权赋能,聚焦“六力”,稳步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

突出党建引领“强定力”,建强基层组织“战斗堡垒”。找准新时期基层党政机构功能定位,坚持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向党建引领深化,强化乡镇党委在基层治理中的核心地位和领导作用。在各乡镇设置党建工作办公室,选优配强党务工作力量,健全完善“大党委”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乡镇的基层党建、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功能,切实夯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基础。

科学设置机构“添动力”,推动基层架构“精简效能”。按照“大综合、扁平化”的原则,统筹优化乡镇党政和事业单位机构,整合党建、审批、服务、执法等方面的力量及职能,除文昌镇、滨河镇按照四办四中心设置外,其他9个乡镇均按照五办四中心设置。同时,将国土资源所农技站、水管站林技站整合并入乡镇相关机构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业务部门进行业务指导的管理体制进一步优化基层组织架构提升基层为民服务水平。

统筹资源配置“挖潜力”,夯实基层力量“成长根基”。按照“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权责一致”的原则,将国土资源、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关机构编制下划到乡镇,减上补下为乡镇核增事业编制90名,平均每个乡镇增加8推动机构编制资源向乡镇下沉,不断充实基层工作力量。畅通人才渠道,坚持应招尽招原则,乡镇招考公务员3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8名。打破一般岗位限制和人员身份壁垒,拓宽干部晋升渠道,实行编制分类管理,人员统筹使用,切实夯实乡镇机构编制及人员力量

深化综合执法“聚合力”,激发基层治理“内生动力”。11个乡镇统一设立综合执法办公室,以乡镇政府名义承担综合协调和统一管理执法队伍印发《中卫市沙坡头区关于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意见》,明确乡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赋予乡镇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变“有责管”为“有权管”。制定《中卫市沙坡头区乡镇和区直部门行政执法衔接配合和案件移送工作制度(试行)》,编印《中卫市沙坡头区乡镇行政执法指导守则》统一执法文本和执法流程,为乡镇配备执法车辆、执法服装、执法仪器等装备实现依法执法、规范执法

优化审批服务“提效力”,助推基层政务“惠民高效”。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编制简洁清晰、操作便捷的网上办事流程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将残联、妇联、公安等8个行业系统112项事项下放至乡镇办理,其中48项实现村级可办实现“一站式”“一门式”服务。推动村居便民服务站全覆盖,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组建网格员队伍,明确职责任务、压实责任,确保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反馈”。

完善权责体系“增实力”,推动属地管理“落实落细”。拟定《沙坡头区乡呼县应、上下联动工作机制(试行)》《沙坡头区乡镇职责准入制度(试行)》《沙坡头区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等6县乡属地管理配套制度进一步明晰县乡两级职责,规范“属地管理”工作。编印《沙坡头区属地管理事项工作运行说明书》70本,指导乡镇规范属地管理事项工作运行进一步理顺县乡权责关系,规范区直部门及乡镇职责,加快乡镇职能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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