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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公益性公墓安葬  解决群众“身后事”
时间:2024-10-21 来源: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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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群众关切,持续深化殡葬改革,补齐殡葬领域建设短板,努力把惠民生、顺民意、暖民心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解决好群众“身后事”。

突出政府主导,基础建设“惠民生”。聚焦沙坡头区无公益性公墓短板问题,综合考虑沙坡头区人口、地理、交通、环境、丧葬需求等因素,按照5‰的年均死亡率和5年一个使用周期合理确定公墓数量及规模,投入资金363.21万元建成并投入运营公益性公墓(逝安园)1处,实现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建设全覆盖。同时印发实施《沙坡头区公益性公墓(逝安园)管理办法》,明确禁止公益性公墓从事或变相从事经营性活动;辖区范围内禁止修建“活人墓”;禁止在公益性墓地内修建家族墓、大墓和豪华墓;禁止转让(传销)墓地穴位;严格按死亡时间进行安葬,不得提前挑选、预定墓穴,公墓地管理单位凭居民死亡殡葬证、火化证明等有效证明为公墓服务区居民提供安葬服务。切实发挥公益性公墓“惠民生”作用,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水平。

突出公益性质,节约成本“顺民意”。聚焦减轻群众负担问题,落实免收公益性公墓墓穴费、管理费政策,将惠民殡葬经费和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日常产生的公墓建设维护及管理等费用由沙坡头区本级财政负担,有效节约丧主购买普通经营性墓穴或“风水宝地”墓穴费用3万元以上。推行墓碑“立改卧”模式,减少占地面积、避免立碑倒塌重建、节约硬化成本,墓碑费用降至原来的二分之一,今年以来安葬29具遗体,大大减轻了群众负担。

突出节地原则,殡葬治理“暖民心”。聚焦散埋乱葬,提供公益性公墓。目前沙坡头区已迁移坟墓1300座,安葬于公益性公墓1100座,迁坟群众安葬于公益性公墓率达85%,群众迁坟积极性高涨,由原来的抵触到现在的积极配合、主动迁移,有效促进沙坡头散埋乱葬现象治理工作。安葬占地面积由普通公墓的10平方米(双穴)节约为公益性公墓6平方米(双穴),单个墓穴节约土地40%;推行节地生态安葬方式,对于群众自愿选择将骨灰进行树葬、花葬、深埋不留坟头的,实施免费安葬,有效减少土地面积。聚焦移风易俗,以宣传彩页、微信公众号及QQ群为宣传载体,印制发放各类殡葬移风易俗、厚养薄葬等宣传资料3000份(册),进一步加深居民对厚养薄葬、移风易俗的了解。清明节期间在各公墓开展“鲜花换纸钱”活动,引导群众文明祭扫,参与人数达1000余人,殡葬陋习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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