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临时救助工作,更好地解决困难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区民社局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托底线、解急难的作用,多措并举,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今年以来,全区共实施临时救助287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577万余元。
严把准入关口,做到应救尽救。临时救助是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的应急性、过渡性的救助。区民社局指导各乡镇及时准确掌握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主动帮助救助对象办理救助申请,对一些突发性事件做到早发现、早救助。8月初,沙坡头区遭遇强降雨天气,常乐镇、兴仁镇等地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使部分村民农作物、房屋受损,已影响村民的正常生活。区民社局第一时间作出响应,启动急难救助,简化申请审批程序,共计为9户受灾群众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2万元,帮助他们缓解生活困境。
遵循个别化原则,做到特殊可议。针对困难群众致困原因多样化和家庭情况差异化等现实状况,沙坡头区落实临时救助审核确认“一事一议”机制。今年3月,中卫市救助站接收云南省昆明市救助管理站移交的一名流浪乞讨人员。该人员系常乐镇居民李某,今年46岁,无儿无女,父母双亡,并患有糖尿病、高血压等疾病,经区民社局协调将其暂时托养在中卫市万寿园托养院,并于今年7月本人户籍恢复后将其纳入低保。因其无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经“一事一议”会议协商,决定给予其2万元临时救助资金用于支付医疗及托养费用。“一事一议”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救助工作中的特殊情况和复杂问题,充分彰显临时救助的“韧性”,有效提升社会救助实效。
关注重点人群,做到及时救助。重点关注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疾人、低保边缘家庭等群体,建立重点人群预警工作台账。在日常走访过程中发现永康镇村民刘某,今年23岁,父母离异,由听力一级残疾的父亲供养其上大学,父子二人均享受农村低保。刘某去年大学毕业后确诊急性肾衰竭,截至目前已花费3万余元,本人仍在住院治疗,高昂的医疗费用使本就困难的家庭雪上加霜。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立即联系其亲属,协助他们申请临时救助。经区民社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刘某8000元临时救助资金以解决燃眉之急。
落实信息共享,做到多渠道主动发现。今年以来区民社局已与教育、医疗保障、乡村振兴等部门比对信息5550余条,及时将因灾、因病、因学、因残造成暂时性生活困难的人员情况反馈给各乡镇进行核实,确保救助及时准确。
下一步,区民社局将加大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培训力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应急性”“补充性”和“过渡性”功能,做到个案灵活处置、共性问题快速反应,通过政策引导、部门联动,切实解决困难群体的急难愁盼,提升“解急难”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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