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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水务局:沙坡头区积极推动“河长+”工作机制 共同守护河道安全

发表日期: 2024-04-03 作者:
来源: 沙坡头区水务局

为进一步强化河湖治理保护,持续推动“河湖长+”协作机制走深走实,形成合力,共护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水安全,4月2日,沙坡头区河长办会同区检察院、纪委监委、水务局开展河湖“四乱”整改巡查工作。

此次联合巡查以水利部遥感图斑、自治区河长办暗访等上级反馈问题整改为主要任务,通过实地查看、现场交流、徒步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巡检,全面掌握河湖“四乱”问题整改情况,全力打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对移交的涉河湖违法案件线索,及时收集研判,依法查处,三部门综合运用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职能,助推河湖问题依法解决,进一步强化河湖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不断提升河湖管理保护能力水平,为建设全域美丽幸福河湖夯实法治基础。

2020年以来,沙坡头区全面建立“河长+警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开启依法管河治河新模式。沙坡头区以“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区公安分局选派38名骨干任职“河湖警长”,区检察院选派33名骨干任职“河湖检察长”,对辖区59条河流组成“条条有人管、块块有人抓”的巡河队伍。同时,沙坡头区河长办、检察院、公安分局联合出台协作文件6份,开展联合巡河检查18次,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21件,有效发挥河长办、公安机关、检察机关职能优势,积极解决河湖生态治理“老大难”问题,推动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法治化。

下一步,沙坡头区将持续利用“河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司法部门在治河中的作用,持续打击各类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影响河道安全的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提升河湖生态治理能力,助推沙坡头区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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