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水务局:沙坡头区兴仁镇原蒿川生态移民迁出区25座中型淤地坝销号工作顺利推进
2024年1月10日至12日,沙坡头区水务局组织中卫市水务局、兴仁镇人民政府、宁夏河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及自治区水利厅特邀专家召开兴仁镇生态移民迁出区25座中型淤地坝销号论证报告技术审查会,会议由沙坡头区水务局水保站站长刘新生同志主持。
1月10日-11日,审查组一行前往兴仁镇原蒿川移民迁出区对沙坡头区25座淤地坝进行了现场勘察,详细掌握了淤地坝的运行情况,1月12日对《中卫市沙坡头区赵地湾等25座中型淤地坝销号论证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出具了审查意见。经审核,兴仁镇本次销号的25座小型淤地坝位于兴仁镇原蒿川生态移民迁出区,符合《宁夏回族自治区淤地坝登记降等销号管理实施细则》(宁水保发〔2023〕6号)第十四条第五款“位于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移民迁出区、矿产资源开发塌陷区等无人居住区,且对下游不构成安全风险隐患的”和第十五条第四款“符合第十四条情形(五)销号的淤地坝,经核实工程对下游沟道不构成安全风险隐患。”销号条件,同意销号。
下一步,区水务局将趁着新春迈开实干步伐,按照《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登记和销号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淤地坝登记降等销号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进行淤地坝管理系统信息更新工作,确保淤地坝销号工作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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