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水务局:从严落实黄河保护法 守牢区域用水红线
——黄委黄河上中游管理局核查沙坡头区沿黄取水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已于2023年4月1日起施行,原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审批发放的沿黄取水口取水许可证全部移交至黄河水利委员会,4月12日—16日,黄河水利委员会上中游管理局核查组对沙坡头区黄河干流取水口进行现场核查。
作为黄河入宁第一站,沙坡头区沿黄取水口共计28处,其中:取水泵站23座、取水渠道5处,承担沙坡头区63万亩农田灌溉,香山湖、应理湖等8190亩水域生态补水,河北地区城乡居民以及中卫工业园区用水,同时境内七星渠、跃进渠为中宁等县区提供供水保障。核查组深入迎水桥镇南北长滩、香山乡高崖沟入黄口等地查看泵站,现场对取水口位置、退水口位置、取水口计量点、退水口计量点逐一登记。
本次现场核查工作,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排查掌握沙坡头区黄河水审批和实际取用水情况,将为后期黄河水监管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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