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坡头区政府发文部署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3月29日,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做好沙坡头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沙坡头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通知》指出,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首次开展的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普查对象是在沙坡头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能源生产和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以及投入结构、产品使用去向和固定资产投资构成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通知》要求,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要按照“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的原则,认真做好普查的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合力做好普查工作;二是严格依法普查,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填报普查表;三是确保数据质量,要始终把数据质量放在第一位,严格执行普查方案,规范普查工作流程,强化全过程数据质量管控,切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普查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使用安全;四是加强经费保障,要将普查所需经费应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顺利开展;五是创新普查方式,要强化信息化手段的应用,搭建部门数据共享机制,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提高普查数据处理效能;六是强化宣传引导,各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以及有关部门服务平台等宣传渠道作用,广泛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动员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全社会积极参与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社会氛围。
下一步,沙坡头区经济普查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经济普查方案要求,认真做好机构组建、“两员”选聘、宣传动员、清查摸底等各阶段工作,为普查正式登记奠定扎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