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坚持“防疫情、保民生”同向发力,细化工作举措,主动靠前服务,用心用情、倾尽全力做好民生保障工作,确保群众生活得安心、放心、舒心。
在提高保障水平上出实招。自2022年起提高城乡低保、孤儿、特困和临时救助等四项救助标准,将城乡低保标准,分别由每人每月600元、每人每年45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650元、每人每年5520元,同时将低保对象分A、B、C三个类别,进行分类施保、分档救助,提高了救助对象认定的精准度。社会散居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津贴标准分别由531元、937元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费分别由730元、562元提高到850元、600元。个人对象、急难型家庭、支出型家庭三种类型临时救助,分别按照不低于城市低保月标准的1.5倍、2倍和3倍执行。以上标准提高后,与上年同期相比每年增发救助资金1500万元。
在落实兜底保障上见实效。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全面落实兜底保障,2022年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1.45亿元,全年新增各类救助对象2921人,在救助发放资金基础上,6-8月为1.7万名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等困难群体每月增发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200元,累计发放资金1031万元。全面落实价格临时补贴机制,自今年7月份开始至明年3月份,为低收入人口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截至目前,已为9.8万名城市低保、城市特困人员、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共同生活成员等低收入人口发放7-10月价格临时补贴202.94万元。
在强化帮扶措施上下实功。今年以来,沙坡头区民政和社会保障局全方位做好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的生活保障、心理疏导、情绪稳控等工作,畅通县乡二级救助热线,简化审批程序,对因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未参保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等六类群体进行临时救助;对存在重大困难的群众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加大救助力度;落实低保渐退政策,对在保障对象家庭收入变化不大、收入超过低保标准但不能稳定的,实行12-18个月的渐退期过渡性保障。截至目前,共计实施现金救助4530户,发放资金679万元;实物救助10192户,发放价值245万元的米、面、油、蔬菜包等生活物资,切实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下一步,将加大困难群众摸排救助力度。重点关注因疫、因病、因残导致生活困难的人员,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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