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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坡头区医疗保障局:加强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管理提高医疗保障服务管理水平
时间:2021-12-17 来源:沙坡头区医疗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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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管理工作,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根据《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疗保障局通过完善和改进参保缴费服务机制,加强重复参保管理,促进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管理水平提升。

(一)完善个人参保缴费服务机制。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已缴纳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因户口迁至外省、出国定居、重复参保缴费、死亡、参加职工医保等原因,可在下一医保年度待遇期开始前持相关材料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居民医保参保账户注销或退费手续。下一医保年度开始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

(二)明确重复参保清理原则。重复参加职工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就业地参保关系;重复参加居民医保的,原则上保留常住地参保关系;学生重复参保,原则上保留学籍地参保关系;跨制度重复参保且连续参加职工医保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原则上保留职工医保参保关系。以上各类情形在保留一个参保关系同时,应及时终止重复的参保关系。以非全日制、临时性工作等灵活就业形成的跨制度重复参保,保留一个可享受待遇的参保关系,暂停重复的参保关系。

(三)改进重点人群参保缴费服务机制。由部队保障的随军未就业军人配偶实现就业后,按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办理关系转移接续的,不受待遇享受等待期限制。已经参加居民医保的短期季节性务工人员或灵活就业人员,在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内参加职工医保,保证参保人享受新参加的医保待遇,暂停原居民医保待遇;参保人短期务工结束后,医疗保障部门及时恢复原居民医保待遇,确保待遇有效衔接。在我区参保赴外省就读的大中专学生(包括全日制研究生)在外省就医,报销比例不受转外就医调减比例规定限制。参保人一次住院期间跨制度、跨统筹地区、跨年度参保的,只计算一次起付线,由参保人出院年度医保关系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或委托医疗机构)按出院时参保人参保状况负责结算医疗费用;医保经办机构(或委托医疗机构)结算跨年度就医患者医疗费用时,只允许结算参保年度费用,不允许结算未参保年度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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