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
今年以来,为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竣工验收程序,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运营,区发展和改革局多措并举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确保项目及早发挥效益,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动态跟进,摸准项目实情。建立项目月度调度机制,统筹跟近项目建设最新进展情况,对已完工项目逐一摸清项目竣工具备条件、存在问题,督促指导项目单位对完工项目及时进行自验,并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确保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建成后6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
二是有序组织,明确验收任务。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根据项目类型、条件状态、所处时间阶段和轻重缓急,合理制定验收工作方案,及时组织行业部门、专家进行竣工验收,验收通过后下发竣工验收鉴定书。截至目前,集中组织开展竣工验收工作13次,验收项目81个,概算总投资3.76亿元。
三是严格把关,确保验收质量。严把竣工验收条件,专项验收未通过、未编制财务决算报告的项目一律不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在验收工作中围绕项目建设、“四制”管理、资金使用等环节,采取现场踏勘和召开验收专题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实际完成内容进行全面查看评估,确保验收结果客观、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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