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示中卫市沙坡头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定信息(第三批)意见反馈的情况
为加快推进沙坡头区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11月8日修订)、《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宁自然资规发〔2020〕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于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7月1日向社会公示沙坡头区东园镇、常乐镇、宣和镇、永康镇、香山乡、迎水桥镇26处历史遗留矿山点位核查认定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