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公示中卫市沙坡头区历史遗留矿山核查认定信息(第二批)意见反馈的情况
为加快推进沙坡头区历史遗留矿山修复治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24年11月8日修订)、《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宁自然资规发〔2020〕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局于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23日向社会公示沙坡头区常乐镇、永康镇、柔远镇、东园镇、镇罗镇37处历史遗留矿山点位核查认定信息,公示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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