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沙坡头区农业用水水费收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反馈情况的公告
2022年4月24日,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沙坡头区农业用水水费收缴管理办法》(卫沙政办规发〔2022〕8号),于2025年5月25日自然失效。为强化沙坡头区引扬黄灌区农业用水水费收缴使用管理,进一步完善沙坡头区水权水价形成机制,保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及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规范健康发展,提高水资源高效利用,促进农业节水和农村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由我局对原《办法》部分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进一步完善,形成了《沙坡头区农业用水水费收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22日,通过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沙坡头区农业用水水费收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社会各界反馈的意见建议。
中卫市沙坡头区水务局
2025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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