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企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
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关于清理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规章政策文件和罚款规定的工作方案》要求,区司法局组织对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企政策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根据清理结果,起草了《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涉企政策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自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9月2日,通过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未收到意见建议。
特此公告。
中卫市沙坡头区司法局
2024年9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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